1.招标条件
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办公楼十一楼报告厅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办公楼十一楼报告厅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路8号。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网上截图)。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记录,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记录,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创新中心B座2004室)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4.3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
4.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00,投标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除此之外,其它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政策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734-820058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4-88139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系人:吴女士、刘女士
电话:0734-5818433、0734-8187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