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2023年-2025年卷烟分拣、装卸、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保招代烟草〔2022〕32号
3.最高控制价:三年总控制价3125.28万元;年度控制价1041.76万元/年。按投标人的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但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年度控制价。
4.费用支付结算方式:以投标人的中标单价按月据实结算。
5.服务内容:严格按《云南省烟草卷烟现代物流作业管理规范》要求,完成2023—2025年三个年度内保山市全部卷烟及相关物品的装卸入库及出库,根据招标人业务指令完成卷烟在库养护、备货出库、分拣到户,对分拣完成的卷烟进行整理装车,并将分拣完成的卷烟配送至全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范围内所有卷烟零售客户专卖许可证的地址。因突发情况导致大型送货车辆无法进入卸货区等,需小型车辆进行拨接作业;或因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搬迁需要,将保山市烟草公司的成品卷烟从原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库存移库至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具体服务内容可分为7个项目:①卷烟装卸、分拣服务;②卷烟配送服务;③卷烟纸箱整理服务;④卷烟纸箱移库装卸服务;⑤软塑周转箱整理服务;⑥卷烟移库倒短服务;⑦卷烟在库养护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不得分包、转包。
6.服务地点:全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范围内所有卷烟零售客户的经营场所内。
7.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一招三年、统招统签方式采购。
8.服务期限:
8.1服务时间三年,对服务商实行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须终止合同。
8.2在三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招标人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车辆驾驶证、高空作业许可证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单位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相关证明资料还未出具的,可提供2020年度相关材料并附加情况说明),能为本项目开具合规发票,提供公司有效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最近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查询“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结果截图为准);
7.无行贿犯罪记录: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现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8. 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烟草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的;
9.承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10.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10.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10.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10.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若有幸成为中标服务商须于正式签订合同前在保山市隆阳城区范围内设置办事机构,在五县(区、市)下设服务机构,并提供拟投入该项目服务人员购买的保险证明材料;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扫描成PDF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s666@163.com)报名;因在疫情期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可网络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无需至现场报名。
1.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2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认为能充分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2.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3.报名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费率的5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元【叁万元整】;
6.2缴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方式至项目专项账户;
6.3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交纳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
联系人:王女士 |
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09:00时,地点为: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00时。
2.开标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招标网(bidcenter.com.cn)*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24190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86号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石先生 电子邮件:BS666@163.com
电话:0875—2207986 传真:0875—2207659
十一、监督电话: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0875-2207625
十二、质疑电话: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采购办:0875-2207317

